宣化区,地处河北省西北部,隶属于张家口市。东南距首都北京170公里,西邻“煤海”大同180公里,北接内蒙古草原,世称“神京屏翰”之域。宣化区地域广阔,属中温带亚干旱气候区,昼夜温差大,光照充足,地形多样,水源充足,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盛产优质玉米、马铃薯,农副产品鹦哥绿豆、芸豆、白牛奶葡萄在国际、国内享有盛名。境内山场广大,野生花卉、中草药材种类齐全。2016年,同意撤销宣化县、宣化区,设立新的宣化区,以原宣化县、宣化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宣化区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在原宣化区人民政府驻地。在一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宣化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据对宣化西南60公里处的泥河湾遗址和宣化城及附近的刘家夭、王河湾、水泉、赵川、关子口、白庙等地发现的仰韶、龙山文化遗址及出土的石器、陶器等物考证,远在6000年前人类活动已遍及宣化各地。考古专家论证说,宣化属中国华北燕山山脉北缘,既有黄河流域的文化特征,又有北方红山文化的遗存,是中华民族南北文化交融汇聚的中心地带,文化积淀丰富,对研究史前文化有重要意义。
宣化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